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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亲想方设法地断了给我们的抚养费,有那么几个月,每到月底,日子都很艰难。尽管公寓中的欢宴接连不断,母亲的情人也更换频繁,但我出乎意料地发现,她比从前更加寂寞了。有一次,我问起母亲她的某位情人在她生命中的地位,她是这样回答我的:“我不会强迫你接受他,更不用说让他取代你父亲了。”自那时起,我和母亲就一直相依为命,再也没有任何男人介入我们的生活。
在新学校,我和另一个名叫艾莎的女孩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。我们不仅一起学习读书、写字,还一起探索周围的街区,那是个到处都有露天咖啡馆的魅力小镇。我们最大的共同之处就是格外无拘无束。和班里大多数同学不一样,我们的家人既无法亲自照看我们,又没有钱请保姆,哪怕只是晚班。不过也没有这个必要。母亲们对我们完全放心,因为我们无可挑剔。
我七岁的时候,父亲让我去他那里住了一晚,这是史无前例的一次,也是唯一的一次。我之前的卧室,自母亲和我离开之后就被改造成了书房。
于是我就睡在了里面的沙发上。天没亮我就醒了,在这里,我感觉自己就像个外来者。为了打发时间,我转悠到了书架面前,上面的书分门别类,摆放得整整齐齐。我随意地抽出两三本书,又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放回了原位。最终,我的目光停留在一本袖珍版的《古兰经》上。书是用阿拉伯语写的,我轻轻地摩挲着那用摩洛哥羊皮做的红色封面,试图去破解上面印着的晦涩符号。我当然知道这本书不是什么玩具,但至少它有那么点意思。要不然,在这栋房子里,还有什么是我能用来玩耍的呢?
过了一个小时,父亲也起床了。他来到我睡的书房,先是环视四周,接着将目光锁定在了书架上。他蹲下身子,一层一层仔细地检查,然后便像疯了一样,带着一股税务员似的偏执劲,得意地宣布:“你动了这本、这本还有这本书!”父亲的嗓门大得像打雷,回响在整个房间。我很纳闷:触碰[1]了几本书能有什么?
最让人感到害怕的是,他每一本都说对了。三本都是。好在我那时个子还矮,并没能够到书架最上面的一层,那也是父亲的目光停留最久的一层。收回目光时,他暗暗地松了口气。
但父亲并不知道,前一天晚上,我在某个柜子里翻找东西时,看见了一个真人大小的裸女玩偶,全身都是乳胶做的,嘴巴和下体处布满可怕的凹陷和褶皱。她的唇边还挂着一丝讥笑,毫无生气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,身体卡在吸尘器和扫把之间。我迅速地合上了柜门,将这地狱般的景象抛诸脑后。
放学后,艾莎和我常常会多绕一些路再回家,就为了让分离的时刻晚些到来。在两条街的交汇处有一个小广场,连着很长一段阶梯,少年们喜欢来这里溜旱冰或是滑滑板,要不就是一群群地聚在一起抽烟。我们就坐在石阶上,观察这些人笨手笨脚、装腔作势的样子。某个周三下午,我们也穿着自己的轮滑鞋来到广场上。第一次尝试总归是小心翼翼和略显笨拙的。男孩们嘲笑了我们一番,转眼就把我们忘了。我们沉醉于速度的同时又担心不能及时刹住,倒是无暇顾及其他,只是享受滑行的乐趣。虽然时间尚早,但由于是冬天,天已经黑了。我们准备回家,脚下还蹬着轮滑鞋,自己的鞋则提在手里,脸上红扑扑的,虽然气喘吁吁,但很开心。这时,一个裹着厚大衣的男人突然出现,挡在我们面前。他像只信天翁似的双臂一挥,瞬间撩开了自己大衣的下摆,而措手不及的我们,只能愣愣地看着眼前这诡异的一幕——一根肿胀的生殖器,从拉开的拉链里直直地挺了出来。不知道是因为惊慌还是想要放声大笑,艾莎跳了起来,我也学她,但我们都忘记了脚上还穿着轮滑鞋,脚底一滑就摔在了一起。等我们爬起来时,那个男人已经消失了,就像个幽灵一样。
父亲后来还在我们的生活中露了几次面。从世界另一端的某个地方旅行回来后,他顺路来母亲家为我庆祝八岁生日,还给我带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礼物:会变形的芭比娃娃露营车,那是所有我的同龄女孩子的梦想。我感动地投入了父亲的怀抱,接下来我像收藏家一样花了一小时才将它小心翼翼地拆开,欣赏着它蕉黄色的车身和紫红玫瑰色的内饰。车里面还有十多件配饰,一扇天窗,一个可伸缩式厨房,一把折叠躺椅和一张双人床……
双人的?真不幸!我最喜欢的娃娃是单身。不过即便她可以在躺椅上伸着修长的双腿感叹“今天阳光真好”也没有什么用,无聊才是致命的。独自露营,那算什么生活。突然,我想起一个因为至今没派上用场而在某个抽屉里积灰的家伙——有着红头发和方下巴的肯,他穿着格子衬衣,像极了一个自信满满的伐木工人,芭比和他一起在野外露营也一定会很有安全感的。现在是晚上,该睡觉了。我将肯和他漂亮的女伴肩并肩地安置在床上,但是天气太热了。首先要先帮他们把衣服脱掉,嗯,这样他们就能睡得更安稳了,哪怕是这么热的天气。芭比和肯没有汗毛,没有生殖器,也没有乳头,尽管看着有些怪,但他们完美的身材比例弥补了这点小小的不足。我把被子重新盖在他们光滑又富有光泽的躯体上,开着天窗让他们可以看见星空。父亲从扶手椅上起身,准备离开,他跨过露营车时我正忙着布置一个迷你野餐篮,他便蹲下来往车里看。一丝讥笑浮现在他脸上,他猥琐地说:“所以,他们是在做爱吗?”
我的脸颊、额头甚至双手都立刻变成了紫红的玫瑰色。有些人大概永远对爱情一无所知吧。
那时候,母亲在我们家楼下院子里的一家小出版社工作,距离我的学校大概三条街。不和艾莎一起回家的时候,我常常会在这个神秘的地方找一个奇妙的角落享用我的茶点。这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杂货——订书机、透明胶带、纸、便签、回形针、各种颜色的笔,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阿里巴巴山洞。然后就是书了,成百上千的书不知道被谁匆忙地摞在书架上,摇摇欲坠。还有放在纸箱里的,陈列在橱窗里的,复印了贴在墙上的。书的王国,便是我的乐园。
楼下院子里,每天傍晚的氛围总是欢乐的,尤其是天气好的时候。看门人会从她的小屋里拿出一瓶香槟,人们再摆上椅子和花园桌,作家、记者们能一直闲聊到入夜。这帮体面人个个谈吐得体,光彩出众,才华横溢,有的还颇具声名。这是一个绝妙的世界,可以见识到各种各样美好的品质。而我认识的其他人,无论是我朋友的父母还是邻居,他们的职业于我而言,相比之下,就显得无聊和循规蹈矩多了。
总有一天,我也要写书。
* * *
[1]本书正文中的仿宋字体对应原文中的斜体强调部分。——编者注(本书注释若无特殊说明,均为编者注)
自从父母分开后,我见到父亲的次数就越来越少了。一般来说,他会在晚饭时约我出来,而且总是在很贵的餐厅,就比如说这家有着可疑装饰的摩洛哥餐厅。一位身材丰腴、衣着大胆的女人在我们用餐结束时突然出现,然后在距离我们几厘米的地方开始了她的肚皮舞表演。接下来便会出现让我难以直视的羞耻一幕:父亲将他手里最大面值的纸币塞进这位美艳的舍赫拉查德[1]的内裤或文胸的松紧带里,眼神中夹杂着傲慢和淫欲。当那缀满亮片的内裤的松紧带嘣啪作响时,父亲似乎并不会在意我是否会在这种氛围中感觉不自在。
不过肚皮舞已经算是不错的了,至少他赴了约。三次里有两次,我都是坐在某个天价餐厅的长椅上,等着他屈尊出现。有时服务生会来告诉我说我的父亲“致电说他迟到不会超过半个小时”。然后他会给我端上一杯糖水,偷偷地从屋子那头打量我。一个小时过去了,父亲还是没有出现。局促之下,服务生第三次给我端来一杯石榴汁并试图逗我开心,离开时他忍不住嘟囔:“太可怜了!让这样一个小姑娘一直等着,现在可都晚上十点了!”再然后,服务生递给我一张钞票,好让我能搭乘的士回家。母亲很生气,显然,父亲又是等到最后一刻才告诉她他有点事情来不了了。
可以预见,这样的情形并没有持续太久,可能是受到某个新女友的鼓动,父亲也觉得我是个麻烦,他再也没有联络过我。或许就是从那时起,我对咖啡店的服务生产生了特别的好感,毕竟在我还很小的时候,他们就让我感受到了家人般的温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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