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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分钟之后,两个还能行动的家伙灰溜溜的抬着自己重伤的老大和倒霉的同伴,飞快的开着车离开了酒吧,在临走之前,他们还留下了全身的钱和武器,于是赛伯又多了700美金,两把匕首,以及一把看上去已经用了很久的手枪,还有一个装满子弹的弹夹。
赛伯站在门口朝那一骑绝尘的黑色SUV招手再见,然后吹了个口哨,对老爹和坐在他对面的年轻警官说,“杰米大佬对下属不错啊,这种货色都能给配枪,啧啧啧,这待遇真的是绝了。”
警官的面色却很凝重。
“那是杰米的兄弟波什金……据说他们是真正的兄弟,你差点杀了波什金,杰米不会善罢甘休的。”
对此,赛伯耸了耸肩,显然,老爹没有把卖酒吧的事情告诉给这个家伙,不过既然误会已经解除,赛伯也不会和这个对他冷言冷语的警官闹什么别扭。
大家好歹都是成年人了,不是吗?
而由于老爹的“乖儿子”提前归来,所以老头今天特意早早的打烊,说是要亲手做菜来招待自己的儿子。
在老头忙碌的时候,无聊的赛伯就和这个年轻有为,高大英俊的警官坐在酒吧的桌子上大眼瞪小眼。
“我说,罗宾老弟,别用看罪犯的眼神看着我……我也只是在保护老爹的安全,他雇的我,我还要帮他打扫酒吧,整理那些该死的玻璃杯。”
赛伯用左手撑着下巴,一边玩着手里的硬币,一边对罗宾,也就是那个有一头黑色短发的帅气年轻警官说,“实际上,昨晚我还帮他解决了几个麻烦,你看,我们是一伙的,你明白吗?”
“叫我约翰!谢谢!”
罗宾一脸冷漠的双手搭在桌子上,他看着赛伯的右手,放佛那上面的血迹还没有清洗干净,罗宾警探是一个感官非常敏锐的年轻人,否则也不会年纪轻轻就当上警官,用这位实习警官的上司戈登警长的话说,就是“罗宾是个天生的罪犯终结者。”
而现在,这个敏锐的罪犯终结者哪怕隔着一张桌子,都能嗅到眼前这个名叫赛伯·霍克的年轻人身上的血腥味……比那些黑水监狱里的杀人犯们身上的还要浓重。
这是个真正的狠角色,他不应该在哥谭默默无闻,更重要的是,他这样的人,不应该出现在老爹身边,尤其是在现在和杰米结仇的时候。
“好吧好吧,让我们开诚布公的谈一谈,罗宾!”
赛伯放下撑着下巴的左手,同样将双手在桌子上摊开,用一种非常诚恳的声音说。
“我真的不会惹麻烦,你明白吗?最少在老爹付给我我应得的薪酬,而且明确表示不需要我帮忙之前,我不会给你和他惹任何麻烦,这里是你的地盘,我只是个可怜的暂住者,老爹发财之后我就会离开,然后去市中心找一份清洁工或者是刷碗的工作,碌碌无为的活一辈子,我们之后就不会再有交集了,OK?”
罗宾对此的反应是,“我会盯着你的,你最好按照你说的做,否则我不介意把你扔进监狱里,或者更糟一些,克莱因医生开设的阿卡姆疯人院,我听说那里都是你的同类。”
对于这个威胁,赛伯耸了耸肩,现在的他还不知道阿卡姆疯人院意味着什么,相反,他的兴趣很快转移到了罗宾身上,他自来熟搬着自己的椅子坐在了罗宾身边,根本不理会椅子在地板上摩擦出的尖锐声音,他鬼鬼祟祟的低声问。
“我其实很好奇,老爹说你叫罗宾,但我刚刚看到你的警官证件上分明写着‘约翰·布雷克’,而且你今年才19岁,一般情况下,这个年纪的孩子都应该还在上学,而你却已经是哥谭的实习警官了,所以有兴趣为我解释一下吗?罗宾老弟,我知道老爹有些背景,但我希望你能告诉我一些……嗯,我该知道的东西。”
面对赛伯的套近乎,而且是这种敏感的事情,罗宾显然没有兴趣回答,不过他不回答不要紧,赛伯就像个机关枪一样,不断的说着自己的猜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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